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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镇江市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教师公告(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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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结合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至2003年2月28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本次招聘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1年2月28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详细请见报名信息,下简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9:00- 3月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1日9:00-3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 2021年3月1日-3月5日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3月1日-3月6日9:00-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3月1日9:00- 3月7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3月3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并于参加面试后3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市桃花坞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教育信息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下同)、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初试、面试、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因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参加初试、面试、笔试的应聘人员,分别凭准考证和个人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招聘学校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1年3月5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学校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二)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笔试开始前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市教育局负责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面试后入围笔试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包括:

1.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2. 其他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教育信息网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笔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笔试两种方式进行。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若超过25人,考生须先参加初试。各岗位成功报名人员若未超过(含)25人,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一)初试

初试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演讲和思辨能力,初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初试采取百分制,各岗位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招录人数1:25的比例入围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

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见初试准考证,考生也可登录市教育信息网进行查看。初试成绩和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初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教育信息网公布,初试结果仅作为入围面试依据,不计入总分。

(二)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模拟教学和答辩,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采取百分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

面试时间因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具体见面试准考证,考生也可登录市教育信息网进行查看,请广大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教育信息网公布面试成绩。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本学科专业知识(约占80%)和教育类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约占20%),笔试成绩以50分为合格线,低于5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笔试时间因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具体见笔试准考证,考生也可登录市教育信息网进行查看,请广大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参加笔试人员按规定需缴纳笔试费100元。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笔试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教育信息网公告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教育信息网、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省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市教育局网站、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一)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二)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8月20日前未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在2021年8月20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聘用单位与新录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录用后2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政策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考务咨询电话:0511-84425552(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监督电话:0511-88916331(市教育局);

举报电话:0511-8534080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招聘公告由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最新招聘信息请查看中国教师招聘网:

市教育局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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