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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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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市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日期: 2021-02-23 10:45 浏览次数:1159

经研究,扬中市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定于2021年3月1日(星期一)上午进行。请入围体检人员于当天上午7:30前携带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到扬中市人力资源市场(扬中市区江洲西路259号,扬中市人社局一楼西侧)大厅集中。

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当天集中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和“行程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显示未到达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体检注意事项:

1.请准时并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到。

2.体检前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吃油腻和辛辣的食物,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早晨必须空腹;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女生不宜穿连衣裙、连袜;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要告知领检人员,勿做放射检查(胸片)。

5.报到时主动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并交领检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向领检人员领取。

6.考生由领检人员引导按组按序参加体检,体检时佩戴统一发给的号码牌。

7.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8.各项目原则上当场检查一次;所有项目检查结束后,对心率、视力、血压、心电图等项目的检查结果有疑义的,可提出申请,确须复查的可当场复查;对其他项目检查结果有疑义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时间统一安排,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9.考生应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体检期间,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姓名、单位和报考职位等信息;不得自行离队,不得使用任何方式对外联系;遇有问题时,应积极与领检人员沟通;单独行事要由工作人员陪同。如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取消体检资格。

10.体检结束后领取手机等通讯工具,并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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